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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全文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16文章分类:行业动态编辑作者:5848vip威尼斯电子游戏阅读次数:1913 次

【导读】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纵深推进。绿色创新内生动能进一步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纵深推进。绿色创新内生动能进一步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运行机制初步形成。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中心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


  到2030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全面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持续深化,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水平大幅提升,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到2035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高标准完成。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得到高水平保护,生态文化繁荣兴盛,成为大湖流域综合治理、中部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绿色生态共同富裕模式构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样板模范。


  《纲要》提到,打造新一代低碳环保产业。壮大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布局绿色低碳产品、绿色节能环保装备和材料等产业。拓展绿色服务供给和市场,加快发展绿色供应链、节能和环保服务业,推广“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全文如下:

  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纲要予以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建设美丽江西,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视察江西,赋予江西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使命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近年来,全省上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美丽江西建设取得成效。


  新时代新征程,美丽江西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坚持系统推进、协同增效,坚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江西,全景展现“风景这边独好”的江西画卷,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到2025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纵深推进。绿色创新内生动能进一步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运行机制初步形成。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中心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


  到2030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全面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持续深化,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水平大幅提升,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到2035年,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高标准完成。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得到高水平保护,生态文化繁荣兴盛,成为大湖流域综合治理、中部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绿色生态共同富裕模式构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样板模范。


  展望本世纪中叶,向碳中和愿景稳步迈进,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共生,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绿色低碳、和谐包容、繁荣文明、高效智慧的品质充分彰显,秋水长天、沃土安宁、林繁湖碧、城景交融的景象全面呈现,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江西经验。


  二、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空间样板


  立足山水相济、水陆相连的自然地理格局,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载体,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共保、产业文化共兴、生态引导和底线约束并重的和谐空间。


  (一)提升农业空间特色品质


  构建优质农产品供应布局。构建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赣南丘陵盆地、赣西丘陵盆地5个农业生产集中区,打造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形成赣西北、赣东北、赣南3个生态特色农业发展带,形成“五区三带”农业空间格局。


  促进农业安全集约高产。严格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促进农业空间高效利用,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推动特色生态农业资源挖掘和复合发展,促进菜、果、牛羊、水产等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保障生态空间和谐稳定


  筑牢生态保护格局。全面加强沿长江江西段生态保育与修复带和鄱阳湖、赣江源—东江源—北江源核心生态区保护。围绕赣东—赣东北、赣西—赣西北、赣南山地森林建设生态安全屏障,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托赣江等五大河干支流建设完善贯通的生态廊道。


  积极促进区域生态共保。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加强幕阜山—九岭山地区生态保育,推动跨区域合作,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肺”和清水入江保障之地。加强赣南丘陵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区跨省共保,共筑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三)聚焦城镇空间高效发展


  明确城镇高效开发格局。以强省会战略为抓手,推动形成以南昌为中心的圈层式、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加速沿京九高铁和沪昆(浙赣)城镇发展轴资源聚集、要素流动与双向开放,加快赣州、信江河谷(上饶、鹰潭)、新宜萍、吉泰等城镇群特色发展、联动协同,形成“一圈两轴四群”城镇开发格局。


  建立科学合理开发建设模式。促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集约利用,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外开发建设活动。推动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引导县域中心城市差异化发展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优化城镇规模体系结构和发展管理,引导城镇人口聚集与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城镇发展与土地用途相匹配。


  (四)完善空间开发保护体系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县域、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区划分,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细化管控途径,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加强特殊名录区的特色功能培育和政策支持。


  加强空间边界管理与用途管控。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建立和实施常态化国土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加强省际边界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推进稀土、钨、锂矿等珍贵资源依法合理开发,控制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切实保护好山体、森林、水系、湿地等生态资源。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明确鼓励、引导、限制、禁止等行为。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更新调整、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工作。


  三、打造绿色低碳经济崛起样板


  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化绿色发展合作,打造供给丰富、路径多元、低碳高效的江西特色绿色经济。


  (一)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


  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推进机制。坚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探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加快推进碳达峰进程。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体系、评估机制、政策机制和法规标准,探索各具特色的碳达峰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控制工业过程、农田、废弃物处理产生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甲烷排放控制和基础研究,做好氢氟碳化物管控。


  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支撑机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核查和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机制,加快落实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等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碳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以铜、钨和稀土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前沿和颠覆性深度脱碳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创新和应用示范,持续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碳中和路径、机制、科学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聚焦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等领域以及鄱阳湖区和长江沿岸等重大战略区域,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对保障,开展多类型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建设,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重点战略区域等气候韧性联动提升。


  (二)深化区域绿色发展合作


  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化南昌与长江沿线省会城市战略合作和发展联动,共同提高内联外达能力,促进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市场体系高标准建设。支持九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推动赣江新区发挥技术和制度创新优势,探索科产城人融合的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支持湘赣边区域深化改革深度合作。


  协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挥南昌枢纽与产业优势及赣东北区位优势,加快承接长三角产业、创新要素转移,打造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承接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转移基地。依托沪昆、沿江、昌景黄交通通道建设城镇产业轴带,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市场体系等领域合作。


  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挥赣州省域副中心对外开放和内陆口岸优势,加快赣州交通基础设施与大湾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对接。依托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赣粤产业园、三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承接新兴产业转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推动与广州、深圳等地通关一体化建设,打造融入大湾区绿色“桥头堡”和大湾区美丽后花园。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围绕建设“一带一路”内陆腹地重要支撑,积极建设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探索国际产能合作新机制,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依托南昌、赣州“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景德镇文化节点城市,深化与重点国别(区域)绿色科技、生态文旅、治理创新等领域交流合作。


  (三)培育绿色低碳发展动能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以绿色制造为重点方向,聚焦发展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六大优势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快新能源产业业态拓展、应用场景开发和多元市场培育,打造国内先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基地。发展精密仪器、电子元器件、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制造等环境敏感型产业,推动产业链现代化和价值链高端化。


  建设现代绿色农业强省。加强绿色农产品认证管理,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扎实推进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基地和绿色生态农产品出口安全示范区。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生态渔业,推动农林复合发展。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生态休闲农业、增汇型农业等项目和模式。


  赋能赋活绿色生态服务业。拓展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以产业数字化支撑绿色智慧发展,探索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生态+数字”新模式和新业态。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科学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领域,协同推进绿色投融资渠道拓展、产品服务创新和服务体系构建,丰富和推广绿色金融“江西经验”。


  打造新一代低碳环保产业。壮大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布局绿色低碳产品、绿色节能环保装备和材料等产业。拓展绿色服务供给和市场,加快发展绿色供应链、节能和环保服务业,推广“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四)构建绿色崛起支撑机制


  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大力推进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网络。因地制宜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推进能源合作和区外优质电力引入,强化电力调峰能力建设,发展储能技术。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和多能互补,加快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构建绿色智慧能源网络。


  推进循环节约发展。以工业原燃料替代、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优化、清洁生产为主要抓手,推动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培育无废生态农业、生活固废专业化回收等业态。加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共生体系建设和“无废园区”创建。健全重点领域能效标准,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认证结果运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节地增效”行动。


  深化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干线铁路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发展多式联运、大宗货物“散改集”,加快运输服务智能化。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和清洁能源汽车,构建绿色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发展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和近零碳建筑。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全过程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


  四、打造环境品质综合提升样板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多污染物精细化协同防控和区域、流域系统化联防联控,形成以补短板、促改善、惠民生为导向的环境品质综合提升新方案,打造“秋水长天、沃土安宁”的优美环境。


  (一)巩固全域清新空气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通过“方案、目标、区域、时段、措施、政策”六大协同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推进全省大气污染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创建“江西蓝”示范区。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治污。积极参与赣鄂湘皖跨省大气联防联控联治,加强区域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区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


  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建立以细颗粒物、臭氧“双控双减”为主,兼顾温室气体的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防控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时段实施精确治理,强化“问题识别、来源分析、对策制定、后期评估”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建立健全移动源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完善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业务化等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支撑能力。


  (二)守护五河一湖一江


  坚持“三水统筹”。全面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保护治理,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协同防治,推动从水质目标管理向水生态系统保护为主的管理转变。建立完备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和环鄱阳湖总磷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加快补齐城乡污水管网短板,推动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从城市向县城、乡镇、农村拓展。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研究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持续抓好长江保护和修复,系统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面源污染防治,降低汛期污染强度,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促进人水和谐。以“五河一湖一江”为骨架,实施一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构建“水下森林”生态系统,推进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恢复,建设蓝绿交织的城乡生态绿色水网,促进河湖水生态健康,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依托河湖自然资源禀赋,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


  (三)呵护赣鄱一方净土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查、防、控、治、评”的土壤生态环境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推动土壤生态环境管理从风险管控、质量提升到健康安全逐步健全。


  精细防控土壤污染风险。推动土壤污染风险分类分级分区防控,识别优先管控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差异化制定管控措施。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可持续效果评价机制和农用地土壤污染及农产品质量联动监管机制。实行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全生命周期监管,防止污染地块违法再开发利用。建立地下水分级分区管控机制,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鼓励土壤绿色低碳可持续修复,探索基于自然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解决方案和污染土地生态价值提升方案。


  (四)营造安宁无喧环境


  加强噪声污染源管控。强化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管,切实降低噪声污染。逐步推行使用符合噪声限值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等产品。推动各地划定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进城市功能区点位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周边等重点区域噪声排放情况的调查、监测。


  提升声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综合考虑开发建设活动产生的声环境影响,探索将声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鼓励依托噪声地图等先进手段,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管控。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执法检查计划。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宁静街区、静音工厂,建设宁静城市,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五、打造自然生态保护增值样板


  立足大湖流域生态系统特征,进行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全面监管,通过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增进自然生态资本积累,形成山江披绿、林湖生金的自然生态保护增值新模式。


  (一)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


  树立鄱阳湖大湖流域整体保护意识。积极推进赣东北、赣西—赣西北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区等上游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加大赣南、赣中丘陵盆地农田农村生态治理,加强赣抚平原和鄱阳湖湖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鄱阳湖生态湿地修复工程,逐步建立以国际及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为主体,小微湿地为补充的河湖湿地高水平保护体系,确保天然湿地不减少,湿地面积稳中有增。


  增强生态系统整体碳汇能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建设高质量森林生态系统。提升草地、园地及农田等其他碳汇资源的生态碳汇功能。


  (二)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修复


  打造大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样板。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为指引,坚持山江湖工程治理理念,总结推广赣南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经验,持续开展鄱阳湖流域一体化保护修复,探索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模式。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重点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与修复。以赣鄱五大水系流域为核心,抓好水土流失区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江河源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保护与修复。加快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崩岗治理,持续增强区域水源涵养能力。


  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和修复示范工程,推广废弃矿山市场化修复模式和萍乡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经验,大力推进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经济带、“五河”源头区等重点区域森林废弃矿山复绿复垦、生态重塑,实行“一矿一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积极探索历史遗留矿山治理EOD模式。按要求抓好新建矿山建设绿色矿山。


  (三)健全生态保护监管机制


  强化生态系统监测监管。建设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提升生态质量监测能力。持续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年度动态变化监测和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评估,逐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和重要生态系统遥感监测。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加强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探索创新碳汇计量和监测方法。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统筹开展全省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五大评估。开展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试点和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加强评估成果综合运用,探索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财政转移支付和给予相关政策激励的重要参考。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建立江西省自然保护地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督信息化监管,深化“绿盾”制度,评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制定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指标体系和监管流程,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对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


  (四)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建立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路径和政策制度。打造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完善全国性生态产品与资源环境权益综合交易平台。逐步将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结果纳入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丰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模式,拓宽企业生态债券、绿色基金、社会捐助等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完善市场交易机制。


  做强生态产业优势领域。做优做强油茶、竹、家具、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五大产业,培育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林业示范园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旅游资源和发展空间拓展,发展生态型科普研学、自然教育和度假旅游、生态康养、气候康养等产业,共建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


  六、打造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样板


  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出发点,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污染治理、质量改善和风险防范,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安全与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核安全综合保障新样板,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为建设美丽江西创造风险可控、清洁健康的安全环境。


  (一)保障重点领域环境安全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能力。构建全域排查、全面清理、全量处置、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超前”原则,合理优化不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布局和环境容量。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全力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依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重金属行业工艺提升和污染深度治理,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排放。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加强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更新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以“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为思路,加强全过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治,建立“筛查、评估、管控”的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全生命周期管控技术体系,统筹推进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和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分类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淘汰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等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产品。开展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


  (二)筑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提升生物多样性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纳入生态质量成效评估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和监测样地体系,加强鄱阳湖候鸟、长江江豚、南方红豆杉等珍稀濒危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巩固提升长江十年禁渔、鄱阳湖流域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推动生物多样性信息平台建设。适时更新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植物名录,建设长江中游地区种质资源库。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农田、渔业水域、森林、草地、湿地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防范、治理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推动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点标准化建设,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严格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监管与生物实验室管理。


  构筑自然灾害风险防御屏障。建立“监测—预警—治理”全过程自然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覆盖水旱、气象灾害、地灾和火灾等多领域的灾害感知网络,持续实施灾害预防工程,研究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安全应对策略。


  (三)切实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健全核与辐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核与辐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三张网”,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协同工作机制。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以放射源利用活动、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等为重点,从严审批、许可、监督、执法,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的全寿期全过程监管。发挥人力、实体、技术等多要素协同防范措施,落实好重点区域和相关主体的核与辐射风险防范责任,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四)强化基础支撑机制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应急机制。统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气候风险等类型,以人体健康为导向,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全过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健全“预案、管理、支撑、预警”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推广“南阳实践”,编制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探索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地图。深化与相邻六省跨省流域环境风险与应急联防联控机制。依托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环境应急指挥平台,提升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理与舆情应对专业化水平。


  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优化跨区域应急水源一网调度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周边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


  深化环境健康管理。开展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协同推进“健康江西2030”。探索建立空气质量健康指数体系,降低重污染天气、重大疫情等情况下空气污染暴露损害程度。强化粮食主产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强环评制度和稳评制度有机衔接,协同预防环境“邻避”风险。


  七、打造景美居乐城乡共融样板


  以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为基础,深入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环境优美、城乡共融、人居共享的宜居城乡、活力城乡、魅力城乡,全方位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一)打开城乡融合新局面


  共促城乡多元经济活力。提升南昌、赣州等中心城市能级,增强中心城市空间资源配置和创新驱动引领能力。积极推进城市功能区融合,引导大城市城镇组团式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积极培育特色县域产业,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筑牢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底盘,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共塑特色赣韵城乡风貌。强化山水自然景观和赣鄱地域文化特色,彰显山水相拥、人文相融、城景一体的城乡特色风貌,打造环鄱阳湖、赣西、赣南、赣东北等魅力景观圈。分级分类构建绿道网络,推动区域级绿道、市县级绿道、社区绿道、城镇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建设。


  共享城乡均等公共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推动城镇群区域公共设施均衡配置,健全城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服务设施布局与人口分布相协调。以城带乡,精准补齐供水、防洪、供电、通信、绿化等基础设施短板,推动重大设施共建共享。营造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优质镇村生活圈。


  (二)建设现代魅力新城市


  推进城市智慧化精细管理。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智联江西”,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城市智慧大脑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公共服务、市政设施、排水防涝等公共领域应用,打造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人性化基础设施体系。


  塑造现代精致的韧性景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设灰绿结合、蓝绿交织、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内河、山体保护与修复,推进城市通风廊道建设,构建完整连贯、均衡共享的城市绿地系统,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营造绿色创意空间,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加强城市天际线、山际线、滨水线管控,提升城市景观视廊品质。


  (三)打造绿色宜居新城镇


  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城镇更新,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健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激发中小城镇活力。加强都市节点型乡镇要素集聚,激发县域副中心型乡镇发展动力。聚力农业产业强镇集群化建设,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推进产城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镇。聚焦乡镇区位、人口和资源特质,分类推进美丽乡镇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村区域中心。不断深化乡镇镇区综合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所需各项功能设施,加强乡镇建设风貌管控,提升乡镇基层管理水平,实现乡镇镇区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治理美。


  (四)塑造特色韵味新乡村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打造洁净秀美的村居环境。


  分类引导建设美丽乡村。发挥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产业特色等资源优势,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实施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美丽宜居先行县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专项提升行动。打造具有赣鄱特色的田园风光和乡村生境,高品质建设一批独具韵味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八、打造赣鄱生态文化赓续样板


  赓续江西红色文化,推动生态文明意识与文明习惯养成相融合,繁荣生态文化,构建由传承到发展、由理论到实践、由外美到内化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美丽江西的精神文明家园。


  (一)扣紧古今文化传承纽带


  聚焦红绿精神传承发展。实施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推动革命精神时代化、标志化,以红色文化生成机制、基因特性为重点,持续以红色文化精神培育生态文化内核。推动红色旅游与绿色生态有机联动,打造红色文化和生态文化并重的文化宣传高地。依托革命旧居旧址、革命场馆等红色资源,培育一批具有鲜明江西标识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


  促进古绿文脉交织相融。厚植江西传统生态智慧和文化土壤,接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扎实开展江西传统文化学理研究,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讲好江西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传承新故事。充分发掘江西本土文化、美学价值,形成生态本底与生态文化的交相辉映。


  (二)全方位提升文化软实力


  保护利用文化载体。持续开展赣鄱文化资源普查工程,以历史传统文化、山水民俗文化、人文景观文化为重点,充分挖掘其中蕴含的生态文明理念与生态价值,加强普查成果梳理认定和保存利用。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传统村落保护与监管,加强全省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与福建省共同开展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保护管理。


  建设文化宣传阵地。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围绕陶瓷文化、戏曲文化、书院文化等古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绿色生态等资源转化,拓展生态康养、生态教育、生态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唱响“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常态化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实践,广泛利用多元媒体,打造一批雅俗共赏、品味先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文宣精品。


  (三)强化生态意识实践创新


  深化生态文化意识培育。坚持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提高生态文化自信。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传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教育平台,推动地市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举办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自然生态教育研修和培训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


  强化生态文化创新实践。持续探索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路径,开展江西生态文化实践专项研究。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生态文明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典型实践模式。谋划一批生态文明模式创新试点,不断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的内涵和外延。


  (四)培育全民美丽建设氛围


  坚持生态文化的知行合一。推动生态文化转化为生态自觉,动员各类行动主体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社会调节作用。持续实施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清洁)家庭等绿色创建行动,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推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产品采购比例,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监管。推进企业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加快全省碳普惠平台(绿宝碳汇)建设和推广应用,激发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倡导绿色消费,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品,推进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巩固绿色生活方式理念。


  九、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样板


  以改革创新、系统集成、智慧协同为路径,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多元共治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察,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机制,健全科学完备、现代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加快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


  (一)构建多元共建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部门责任。健全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落实落地,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紧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相关规定。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减污降碳责任,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披露。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加大对全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实施生产服务绿色化政策。


  强化美丽建设公众参与。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公众环境权利。完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环保论证公众参与、监督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推动全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健全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加大对环保志愿服务组织(队伍)的支持和培育力度。


  (二)健全生态环境制度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完善地方法规政策,探索建立市县等不同层级美丽建设标准,制修订一批促进减污降碳、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督察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创新涉生态环境公益侵权案件执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公益性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环境修复资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


  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深化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大力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林长制考核与市县综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流域生态补偿等考核评价相融合。


  健全统筹协调和区域协作机制。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推进温室气体环境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机制。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水陆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与周边省份建立流域协同治理新机制,推进统一规划、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三)完善政策激励支撑机制


  加强投入保障和要素支持。进一步统筹省市两级财政资金,合理配置政府资源,全力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将符合本规划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库和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发挥市场作用,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政策激励,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江西建设,推动金融工具模式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


  健全环境权益市场交易机制。深入推进资源和环境权益交易,建立健全交易制度和各类交易配套政策,创新生态产品与环境权益的市场化转换机制,稳步扩大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完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健全绿色政策支持。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经济政策,落实促进污染防治、节能环保和资源高效利用的税收激励政策,健全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和分时电价机制。


  (四)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效能


  强化美丽江西建设科技支撑。聚焦重点产业、高端领域和关键环节,衔接世界技术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美丽江西建设重点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完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综合创新机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鄱阳湖流域等区域性生态环保联合研究与合作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人才、市场人才和配套产业人才引育,完善配套制度和激励政策。


  提升生态环保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加强部门、企业、社会各类生态环境数据集成、整合、联网共享,强化环境问题发现、溯源与处置能力,提高环境质量多目标协同管控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等多要素、多时相“天空地”一体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推进全省智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检测机构良性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县级“局队站合一”执法模式。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强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培养和装备现代化配置,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农业农村、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保护、应急处置等领域执法装备短板。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美丽江西建设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美丽江西建设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实施规划纲要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本部门工作推进计划。


  (二)开展评估工作


  建立评估机制,以5年为周期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依据评估情况,适时对规划纲要指标、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科学调整。


  (三)推广典型示范


  推动形成美丽江西行动示范体系,支持各地开展美丽城市、美丽园区、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探索实践,以及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各类有关美丽中国建设的国家级示范试点。建立健全美丽江西建设示范推广机制,归纳提炼典型成果,及时总结好做法和有效经验,成熟一批、推广一批。


  (四)加强宣传交流


  加强规划纲要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全景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美丽江西建设的政策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和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格局。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建立交流对接机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强化美丽江西建设成果与模式的运用,不断扩大美丽江西的影响力、带动力和示范性。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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